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虚假、欺骗性外汇交易,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,于2019年5月20日首次公开通报了2019年度部分外汇违规典型案件。
经我们总结分类,此次通报的外汇违规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型:
01虚假转口贸易汇付案(案例2、案例3)
从通报内容来看,银行为企业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成为此次被罚重点。有三家银行因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被罚,主要是银行存在重业绩轻合规、重资金风险轻政策风险的经营管理问题,纵容企业虚构交易进行非法套利或资金转移。违规企业采用的手段多为利用重复单证或提交虚假或无效提单。
02公司逃汇案(案例7、案例8等 )
此次通报的企业被罚六例案例都是使用虚假提单,虚构贸易背景的方式进行逃汇,被罚金额也较大。通报显示,广州飏帆贸易有限公司因使用虚假提单,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9285.8万美元,违规金额巨大,性质恶劣,领到本次公开通报外汇违规处罚中的最大罚单3734万元人民币。
03非法买卖外汇案(案例12、案例13)
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案例的情况来看,一方面,境内居民出于便利目的,在中国境外将外汇出售给地下钱庄,然后境内居民(或其相关人员)在中国境内收取人民币,从而避免外汇收入申报,规避办理外汇结汇、税务申报等手续,获得人民币;另一方面,境内居民出于向境外转移资产或者其它生活自用的目的,在中国境内向地下钱庄支付人民币,在中国境外收取外汇。上述违规个人也均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其中,洪某自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,向他人账户支付3.12亿元人民币,私自购买外汇,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,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,领到2497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单。该案除了罚单数目惊人之外,令人关注的还有处罚对象行为发生期间并非最近。
04 分拆售付汇案及分拆逃汇案(案例5、案例17)
分拆售付汇属于银行比较常见的违规行为,分拆逃汇也是个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的常用手段。此次通报中,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因2016年1月至11月期间,违规为客户利用303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,处以罚没款100万元人民币;孙某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,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,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4.62万美元,用于境外投资等,处以罚款83万元人民币。
近年来外汇局对外汇市场的管理日趋严厉,加大了对外汇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,重点打击虚假、欺骗性外汇交易行为,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“无论是在资金流入、还是流出的形势下,外汇局都会保持均衡力度,对违规流入与违规流出行为都进行同样的打击。” 从这次通报来看,对外汇违规行为的打击及处罚对象集中在企业、银行及个人,呈现处罚金额加重追溯年限加长的趋势,本次通报的17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中,即包括了5家银行、6家企业、6名个人。
在进行罚款的同时,外汇局对违规个人实施“关注名单”管理,将违规企业及个人均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,形成了持续监管的长期机制,也意味着,企业或个人此后的融资等金融行为将受到影响。